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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 明確并做好“四個服務”
2019-06-13 11:29:39 來源: 健康報網

2019年4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的《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(fā)展的指導意見》明確提出,到2025年,基本建成多元化、多樣化、覆蓋城鄉(xiāng)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。托育服務體系建構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,目前尚處于探索階段。只有明確并做好“四個服務”,才能構建并逐漸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家庭照護、市場化運作、福利性與公益性相結合的服務體系,進而激發(fā)“托育服務紅利”。

“為誰服務”:明確服務對象

“為誰服務”是需求側的問題, 是服務體系建構的前提條件。一是把握需求現狀,預測變動態(tài)勢。全面兩孩政策情境下,嬰幼兒的存量和增量、總量分別是多少?未來3年、5年、10年內,潛在和真實需求如何變動?有需要的家庭對社會化服務有何具體要求?不同年齡、地區(qū)嬰幼兒的服務需求是否有別?綜合年齡、時間和地區(qū)維度,對未來托育需求進行多情境預測,精準掌握現在和未來的需求特征。二是分析供需矛盾。把握當前托育服務供給現狀,評估服務供需匹配狀況。通過對現有托育服務機構類型與規(guī)模的調查和系統分析,了解其生存狀態(tài)與主要困境;從托育數量、結構、質量及人群視角出發(fā),厘清托育服務供需缺口大小、服務供給結構失衡狀況,對供需矛盾做到心中有數,并基于此而建構托育服務體系。

“誰來服務”:明確服務主體

“誰來服務”是供給側的問題,是托育服務體系發(fā)生效用的關鍵點。堅持多渠道發(fā)展的方針,形成多元一體、立體分層、性質多樣、靈活便捷的體系格局,滿足多樣化的托育需求。一是政府示范。政府是“服務者”,以普惠性機構兜底托育服務,為其他主體提供引領示范。二是市場擴面。以“供需關系”調節(jié)托育服務市場供給,通過競爭增強體系活力、優(yōu)化服務。三是社會補充。企事業(yè)單位和非營利組織以自建自營、企社聯合等多種形式,提供嬰幼兒照料服務。四是家庭主體。《指導意見》的一個基本原則是,“家庭為主,托育補充”,并為家庭提供一系列的政策和實際支持。五是社區(qū)依托。以社區(qū)為平臺,吸納多方力量,既直接提供托育服務,也作為居家服務的提供者,指派專業(yè)人員上門為嬰幼兒提供專業(yè)化、菜單式或組合式的服務。

“服務什么”:明確服務內容

“服務什么”是供需匹配問題,是滿足托育服務需求的核心。一是提供差異化服務。0~1歲、1~2歲、2~3歲之間的差別各不相同,須基于年齡差異及特征,為他們分別提供差異化的生活料理、習慣養(yǎng)成、安全保障等服務,保障每個入托嬰幼兒健康成長。二是保教融合。保育是嬰幼兒的基本需求,但隨年歲的增長而適度調整保、教比重:1歲前的孩子必然以保育為主;隨著年齡增長,2歲后尤其是2歲半后,增加教育內容,開拓思維、增強學習能力,培養(yǎng)良好的學習習慣。三是注重嬰幼兒長期發(fā)展。嬰幼兒是個體社會化的始點,是人格養(yǎng)成和品行塑造的關鍵期。應致力營造健康、積極、向上的社會化環(huán)境,訓練同伴關系及其互動合作,獲得歸屬感、安全感、穩(wěn)定感和幸福感。

“怎么服務”:明確服務模式

“怎么服務”也是供需匹配問題,是服務的具體呈現形式,也是實現嬰幼兒福利最大化的基礎。一是全日制。孩子白天入托,晚上回家;也可是寄宿性服務。二是半日制,既給家庭照護者提供“喘息”服務,緩解家庭照顧負擔,也滿足家庭對專業(yè)化保教服務的需求。三是臨時托管,為部分家庭提供短期、集中或周期性的保教服務,形式多樣,包括以社區(qū)為平臺的服務中心和單位托兒所提供的靈活服務,“因地制宜”。四是家庭“鄰托”。小而精,經濟實惠,靈活便捷;若管理得善,則孩子安全、家長安心,滿足孩子自由成長的需要。在發(fā)達國家,對“鄰托”的建立、保育員資格的審查、場地安全性的評估等都有明確標準,可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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